吉妇发〔201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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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各县(市、区)妇联:
现将《2014—2018年吉林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 林 省 妇 联
2014年11月28日
2014—2018年吉林省妇联干部
教育培训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完成吉林省妇女十二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培养造就高素质妇女干部队伍,按照《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4—2018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吉林省2014—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结合全省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当代中国妇女运动时代主题,牢牢把握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的工作生命线,全面提高妇联干部知大局、想长远、干实事的能力,注重培养妇联干部竭诚为妇女群众服务的职业精神,为推动新时期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需要谋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和妇女工作专业化水平。
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把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相结合,与党委组织部门调训相结合,充分体现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特点,实现村级以上妇联干部全覆盖。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加大工作调研的比重,综合运用多种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目标任务
引导妇联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推进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加强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使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效更加明显,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和男女平等进程的作用更加明显,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积极推动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将妇联干部、女干部培训纳入党校主体班次,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公共政策的性别分析等专题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程。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妇联系统干部要积极参加党委组织部门调训。各级妇联要加强对新任妇联主席的业务培训。坚持下管两级,层层举办培训班,2年内对专职妇联干部轮训1遍,5年内对兼职妇联干部轮训1遍。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全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妇联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深刻理解妇女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创新思维能力,增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本领。
(二)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培训。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国史和国情省情等学习培训,使广大妇联干部准确把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党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定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坚定振兴吉林发展信心。加强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政治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妇联干部追求高尚情操,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职责,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捍卫国家和民族的精神独立性,防止成为西方道德价值的“应声虫”。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妇联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弘扬艰苦朴素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奢华攀比。
(四)着力加强妇女工作基本理论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妇女十一大、吉林省妇女十二大精神以及党对妇联工作的新要求,围绕提高妇女工作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妇女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社会性别理论与公共政策性别分析方法、妇联工作业务知识、中外妇女运动动态等方面的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妇联干部开展工作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增强懂全局、议大事、管本行、精业务的本领。
(五)积极开展多领域知识和技能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需要,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心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开展调查研究、社会工作、信息网络技术、电子政务等技能培训,引导妇联干部更新知识技能,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更高的科学素养、文化素养、道德素养和心理健康素养,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重点培训对象及措施
(一)妇联领导班子成员。以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
主要措施: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每年举办1次县(市、区)以上妇联主席培训班,2年内轮训1遍;每年举办1次省直和市(州)党政机关女干部轮训班。
(二)妇联执委。以增强执委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妇联执委的培训。
主要措施:1.省妇联每年举办1次执委研修班,3年内将执委轮训1遍;每2年举办1次省直机关、全省高校妇委会主任培训班,5年内轮训1遍。2.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及县(市、区)妇联5年内要将本级执委轮训1遍。
(三)妇联机关干部。以提高学习思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参与能力为重点,加强机关干部岗位培训。
主要措施:1.省妇联定期举办妇联干部大讲堂、姐妹讲坛、专题知识讲座等,对机关干部及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培训;组织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参加2次省委组织部自选式培训班;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短期培训班和各类妇联业务培训班。2.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及县(市、区)妇联对本级机关干部开展全员培训。
(四)基层组织负责人。以提高服务妇女群众能力、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为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和社区妇联主席等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培训。
主要措施:1.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每2年举办1次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2.县(市、区)妇联综合运用远程教育、专家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每年至少举办1次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3.省妇联适时举办优秀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培训班,对优秀基层妇联干部进行培训。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妇联领导班子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推动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部门牵头抓,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制度。坚持开放办培训、开门办培训,充分发挥省妇女干部学校、省女子职业教育指导中心的独特优势,组织优质培训资源,完善干部培训情况考核、登记、跟踪管理等制度。
(三)加强基础建设。层层建立骨干师资队伍,报上级妇联备案,实现全省教育培训师资资源共享,倡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优秀基层干部、先进典型上讲台。要落实经费保障,省妇联向财政部门申请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总额不低于年度工作经费的3%;市(州)、县(市、区)级妇联要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培训要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四)抓好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营造联系实际学习、带着问题参训的学习氛围和实事求是、勤奋好学的学习风气,严格学员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五)强化工作督导。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加强自查。上一级妇联要对下一级妇联干部培训工作进行督导。省妇联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
各级妇联要按照党委统一要求和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计划,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2014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