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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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

文件

竞 赛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吉农妇双发 [2004] 8 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省直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发挥农村妇女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成员单位职能,制定了《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已在2004年4月28日召开的“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部门工作认真执行。

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2004年5月10日

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发挥农村妇女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成员单位职能,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制定有关政策、规划时,要充分关注农村妇女的发展与进步。

省委农办:负责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的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把“双学双比”活动纳入全省农村工作的总体规划,一起部署、检查、总结、表彰,保证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扶贫办、省生态办:将农村妇女发展纳入全省农村发展规划,结合“双学双比”活动,为农村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参与生态省建设和脱贫致富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

省农业委员会:将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纳入农民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农村妇女中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在绿色证书等农民科教培训工作中,妇女比例占40%以上;在技术员评定中,妇女要达到20%以上。

省教育厅:抓好农村妇女脱盲后继续教育工作,将农村妇女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规划。在各类教育培训中,农村妇女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

省科技厅: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开展科技示范工作,为各级“双学双比”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提供技术指导、项目等服务;结合“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加强对农村妇女在科技学习、应用方面的服务、指导和培训。

省民委:组织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对她们的培训,提高她们的素质,帮助少数民族妇女上项目、开展生产经营,促进少数民族妇女增收致富。

省民政厅:负责对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农村贫困户妇女生活、生产救济工作,帮助她们克服生活、生产上的困难,积极参与“双学双比”活动,尽快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省财政厅:负责“双学双比”活动经费的落实,并纳入财政预算。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农村妇女参加水利建设,开展有关水利、水产、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农业等新技术方面的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省林业厅、省绿化办:将“三八”绿色工程纳入吉林省林业发展规划,为“三八”绿色工程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服务。

省计生委:把计划生育与“双学双比”结合起来,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妇女提供支持,帮助她们增收致富,培养树立既是计划生育好又是致富能手的妇女典型。

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双学双比”活动经验和典型的宣传报导,为“双学双比”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省粮食局:负责粮食政策的落实,稳定粮食价格,确保农村妇女种粮的积极性。

省牧业局:负责组织养殖业妇女积极参加“牧业兴家”活动,抓好新技术引进、推广及养殖业妇女培训工作;培养树立养殖业的妇女典型和大户。

省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掌握农村中小企业中妇女创业的基本情况,为农村中小企业女老板和女职工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负责对优秀农民女企业家的培养和宣传工作,支持女农民企业家的发展。

省供销社:组织基层供销社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广大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和就业途径。

省科协、吉林农大:负责组织科技人员送科技下乡,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开展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和培训。积极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各类农村专业协会和“百业科技竞赛”活动。

省农行:为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服务,不断探索开展小额贷款的新途径,对“双学双比”典型在扩大规模、上新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服务。

省妇联:负责“双学双比”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活动规划并督促落实;搞好经验交流、理论研讨和总结表彰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给领导小组当好参谋;承担“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