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联关于大力推进妇女创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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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0 日)

省政府制定了《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规划纲要》,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为了深入贯彻上述文件精神,现就大力推进妇女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妇女创业的重大意义

全民创业是实施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占人口半数的妇女是全民创业的重要力量,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妇女创业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妇女创业与推进妇女就业结合起来,把推进妇女创业与“巾帼建功”活动结合起来,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把全省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振兴吉林、二次创业的伟大实践中来。

二、在妇女中宣传和弘扬创业精神

树立创业精神是创业实践的先导。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发展思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四有”、“四自”教育,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倡导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风尚;倡导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新理念,提高妇女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创业意识。要做好妇女创业典型的培养、总结和推广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6月份召开的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上表彰树立“吉林女杰”和“优秀女民营企业家”。下半年,省妇联将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妇女就业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三、大力提升妇女创业能力

提高妇女素质是推进妇女创业的基础。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妇女的创业能力,拓宽妇女创业和就业领域,推动更多的妇女实现创业和就业。

(一)实施“万名牵手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通过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使10000名下岗失业妇女(含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接受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争取获得国家初、中、高级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在省内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或通过劳务输出在外埠实现就业。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因地制宜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责任和任务,积极筹措培训经费,认真执行劳动部培训标准,确保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县(市、区)级主要培训初级家政服务员,市(州)级主要培训初、中级家政服务员,省级主要培训中、高级家政服务员,形成梯次培训的格局。省妇联将建立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鉴定基地。

(二)开展“创业女老板”培训。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创造条件开展“创业女老板”培训,充分运用国际劳工组织的培训经验,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她们了解就业形势和创业环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必备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培养一批“创业女老板”和“巾帼创业带头人”,帮助她们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扶持,并带动更多的妇女就业,产生倍增效应。省妇联将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创业女老板”培训班。

(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妇女就业创业愿望,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组织妇女参加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劳动技能、管理知识等培训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对妇女的培训力度。

四、努力为妇女创业提供服务

服务是推进妇女创业的保证。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在妇女创业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妇女解决创业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继续实施“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今年全省预计新增项目资金530万元(含市州政府配套资金),直接扶持1000名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带动1800名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全省各市(州)妇联要认真总结项目工作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要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切实帮助和扶持大龄下岗失业妇女创业;要坚持小额无息、整借零还的发放回收原则,保证资金安全运行;要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年利用率达到150%以上。省里将建立项目管理电子文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二)充分发挥各级妇女就业指导机构和牵手家政服务中心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为妇女创业和就业提供服务。

(三)省妇联将组建吉林省“巾帼创业咨询顾问团”,开设吉林省“巾帼创业咨询热线”,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妇女创业提供项目论证、政策咨询、企业管理知识等项服务。

五、加强对推进妇女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妇女创业纳入妇联工作的重要日程。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推进妇女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为妇女创业和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推动政策落实。按照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相关政策在妇女中的落实。

(四)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和“万名牵手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两项工作已经列入省政府全民创业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中,省政府于7、10、12月进行工作调度和通报,省妇联在省政府调度之前对各地妇联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向当地党委反馈。

附件:

1. 吉林省“万名牵手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方案

2. 关于妇女创业工作调度通报内容

(此件发至市州妇联)

附件1

吉林省“万名牵手家政服务员

培训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振兴吉林、二次创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吉林省妇联决定在全省妇联系统实施“万名牵手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培训宗旨

提高下岗失业妇女从事家政服务业的素质,提升家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吉林省“牵手家政”品牌,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在家政服务领域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二、培训对象

全省范围内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中,热爱家政服务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年龄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者。

三、培训内容

使用国家统编《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教材。初级家政服务员培训内容: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幼儿、照料老人、护理孕产妇;中级家政服务员培训内容:家庭礼仪、操持家务、保育婴幼儿、护理老人、护理病人、护理孕产妇与新生儿;高级家政服务员培训内容:社交礼仪、家务管理、家庭教育、家庭休闲娱乐。

四、培训方式

采取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全日制集中教学。初级家政服务员培训不少于90标准学时;中级家政服务员培训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家政服务员培训不少于300标准学时。力争使参加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经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者,由省妇联牵手家政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基地颁发培训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五、培训任务分解

按照人口比例各市州培训任务分解如下:长春2500人,吉林2000人,延边1000人,四平1000人,通化1000人,白城1000人,辽源500人,松原500人,白山500人。经培训后就业上岗率达80%。

六、培训去向

经培训人员全部由妇联牵手家政服务中心安排上岗就业。工资标准可划分为初、中、高级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工资级差50-100元。

七、培训经费筹措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争取政府及劳动、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利用政府对下岗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资金,积极筹措经费,保证培训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附件2

关于妇女创业工作调度通报内容

一、 调度内容

1.“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调度内容包括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扶持人员情况、开办项目情况、资金担保及回收情况、资金周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验及教训;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领导机构、宣传材料、扶持人员情况的电子文档。

2.“万名牵手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调度内容包括培训总期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获证人数、上岗人数、输出城市等。

二、调度次数及时间

省妇联就妇女创业安排三次调度通报,7月初、10月初、12月初分别调度上半年、第三季度、全年工作进展情况。

三、报表制度

建立表格填报制度,每月一次,上报时间为每月10日。请按规定格式填报统计情况。见表一、表二、表三(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