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儿童食品饮品用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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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省 妇 女 联 合 会

吉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 件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 林 省 卫 生 厅

吉妇字 [2004] 39号

关于联合开展儿童食品饮品用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整顿和规范儿童食品饮品用品市场经营秩序,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发展环境,省妇女联合会、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卫生厅等部门决定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对全省儿童食品饮品用品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关于联合开展儿童食品饮品用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各地,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检查工作。

2004年5月10日

关于联合开展儿童食品饮品用品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整顿和规范儿童食品饮品用品市场经营秩序,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发展环境,省妇联、省妇儿工委、省工商局、省药监局、省卫生厅等部门决定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对全省儿童食品饮品用品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吸取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深刻教训,紧紧围绕儿童食品饮品质量、卫生两项重要指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通过市场巡查、重点检查、质量抽查等形式,普遍探察儿童食品饮品用品的质量状况,对全省的儿童食品饮品用品进行一次大普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坑害未成年人健康的不法行为,努力实现儿童消费品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改观,促进商品质量的全力提升。

二、 检查的重要对象、内容及场所

本次检查的儿童食品以婴幼儿奶粉、鲜奶、饼干及小食品为主要对象,饮品主要是各类饮料、汽水、纯净水、矿泉水等,用品主要以儿童玩具为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卫生指标、成分含量、是否仿冒假冒及外在包装标识等。检查的场所城市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农村以集贸市场、小卖店为重点,城乡结合部要清查食品黑加工点。

三、措施及办法

一是认真清理经营主体资格,确保经营主体合法化。对经销儿童食品、饮品的经营者要进行认真清查,看其是否具有经营资格。对各种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决不留情。二是严把儿童食品饮品用品准入关。要严查商家的进货渠道,帮助经营者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对来源不明的商品、三无商品等要追究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并追根溯源,查清进货源头。三是加大不合格商品的打击力度。对这次整顿中发现的各类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包装标识不合格商品等要依法严查严办,该没收的没收,该销毁的销毁,不允许继续流入市场。尤其对经销质量低劣坑害儿童健康的经营者,要严惩不待,情节严重的,要转交公安机关惩处。

四、检查时间

从5月15日至6月15日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各级妇联、省妇儿工委、省工商局、省药监局、省卫生厅要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明确各自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切实抓出成效来。

(二)加强协调,搞好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到妇儿工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充分运用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主动协作。力求本次行动取得最佳效果。二是搞好与公安等其它部门的协作。遇有大的行动、大要案时应主动争取公安部门的配合,以保证各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管理,搞好总结

各地要对本次行动加强宣传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利用各大媒体广泛宣传联合检查的目的意义、成果、典型案件等,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总结和自我防范维权意识,曝光制假售假丑恶行为,让违法者丑行败露,让假冒伪劣商品无销售市场,本次行动结束后,各地要搞好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6月底前分别报送省妇联和省工商局。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卫生厅

2004年5月10日

主题词:开展儿童食品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国家卫生部、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4年5月10日印 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