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调研报告

时间:2018-06-22 12:58:2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2013年6-7月,吉林省妇联通过座谈、访谈、听汇报等方式,对全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省妇联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要求,确立了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指导的工作原则,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穿工作的始终。各级妇联通过各种载体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位,实现法律和现实中的男女平等。 

 (一)通过各种会议进行宣传 

   2004年,省妇联协调下,以省委的名义召开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座谈会,省委书记出席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及各市州、部分县区主管书记参加会议并发言,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领导层得到深化和贯彻。 

  省妇联还经常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每次召开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前,都要对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做《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讲解,进一步诠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二)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行政学院进行宣传 

  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学校、省行政学院联合发文, 

  要求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重要内容。并连续数年与省委党校合办全省党政干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育培训班,推动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部分市、县区已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列入党校课程,并有专门的师资队伍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先进性别文化建设。 

  吉林省妇联大力推动女性学进高校,经过多方协调,目前全省已有50%以上的高校将女性学(女性健康、礼仪等知识)列入教学计划和内容。 

  (三)利用“三八”节等重要节点进行宣传 

  吉林省妇联已连续多年每年的3月份定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要求各基层单位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每年的“三八”节,省妇联都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向全省800多万手机用户发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关短信,并连续多年在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公益广告,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级妇联抓住重节点和新闻时段进行宣传。长春、吉林等地领导在报纸上刊发署名文章,宣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的市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极大地提高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社会知晓率;各地妇联还在当地媒体主要版面刊发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版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妇女先进典型,营造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深厚氛围。 

  (四)发放宣传小册子、深入基层宣讲进行宣传 

   2004年,省妇联编印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下发全省各地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编印了宣传教育提纲,书中有讲大局、讲国策、讲法律、讲环保等十讲内容,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编入其中,并组织基层妇联干部深入社区、村屯开展宣讲活动。 

  (五)在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宣传 

  省妇联在“吉林妇女儿童网”上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栏,上传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及应知应会的知识等,图文并茂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二、取得成效 

  (一)领导重视,推动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 

  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重视妇联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在政策、环境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省政府定期听取妇联和妇儿工委工作汇报,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2011年,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省妇联机关和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视察工作。    

  吉林省制定颁布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涉及妇女创业就业、土地分配、教育培训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新修订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了政府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组织的职责妇女权益在法律政策层面有了根本保障。 

  (二)妇女参政能力不断提升 

  各级党委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机制,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十一届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由上届的11.94﹪提高到23.19,比全国高出1.86个百分点;十一届全国政协女委员比例由上届的20.69提高到25.93,比全国高出8.23个百分点。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70.7﹪,比2000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4.3﹪,比2000年提高了5.9个百分点。 

 (三)妇女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城镇女职工敬业爱岗,争创一流,以实际行动在各自岗位上争做贡献。目前,全省女性就业人数达547.1万人,占全省就业总人口数的41.7%。农村妇女主动学习新技术,积极参与发展现代农业,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全省涌现的女状元、女能手、科技致富带头人已达到7.5万人,并建立起以妇女为主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989个,妇女会员达5.4万人。数千名女企业家、“巾帼建功”标兵等引领全省妇女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尽展风采。科技、教育、卫生等各条战线的女性刻苦钻研,勇挑大梁。解放军、武警部队女官兵、政法系统女干警忠于职守,默默奉献,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促进女高级知识分子同龄退休 

   经过省妇联多年协调和努力,目前,省直机关处级以上女领导、大、师大女教授已实现男同志一样60岁退休。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虽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已经十八年了,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这项基本国策远不如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基本国策那样深入人心,当前尚有部分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不知道这项基本国策的存在。 

  二是宣传覆盖面不宽。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偏远贫困村屯及弱势群体中宣传工作有死角,导致男女平等意识淡薄,部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维护。 

  三是宣传时效性不足。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普及工作中,没有形成全民宣传的良好局面,可以说妇联组织是宣传的主体,受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制约,只能以“三八”节、“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日为契机进行宣传,缺乏时效性,长期性。 

  三、对策建议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进一步构建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妇联协调、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社会化、开放式的宣传工作格局,使社会各界在参与中提高国策意识。具体建议如下: 

  一要形成宣传舆论氛围,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得到贯彻。要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率。报纸、电台、电视台要有体现宣传女性平等发展的专题专栏,加强对女性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有所贡献的宣传,对先进妇女群体和妇女地位、作用的宣传。 

  二要纳入决策主流,形成保障妇女平等发展的政策环 

  境。通过各级党校对党政领导进行宣传培训,增强领导和决策者、行政、司法工作者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促进保护妇女平等发展的政策、法律的研究,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决策主流。在政府政策、法规中体现保护妇女的特殊利益。比如规定女性参政比例,给予女性劳动就业保护政策,对女性从事人类自身再生产进行补偿等。 

  三要加强对女性自身的平等与发展主体意识教育,促进女性自身素质提高。特别要加强对女童和女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四自”教育。 

  四要树立坚定的国策意识、服务意识和为妇女事业发展的奉献意识。各级妇联组织要有效发挥妇女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虐待、残害妇女以及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努力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制定配套的法规和政策支撑。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法律上的平等成为事实上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