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6-22 12:49:34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吉妇发〔2008〕2号

 

 

各市(州)、县(市、区)妇联: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这是中央连续出台的第5个指导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全国妇联对此高度重视,随即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级妇联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妇联

 

2008年2月13日

 

 

 

 

主题词:转发 全国妇联 落实 中央1号文件  通知                                   

吉林省妇联办公室              2008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

   

 

妇字〔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以下简称“中央l号文件”),这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央连续出台的第5个指导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文件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主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从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发,对“三农”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作出新贡献,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农村妇女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逐步形成了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和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了新要求,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1号文件指出“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是我们党领导科学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再次明确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地位。各级妇联要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三农”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组织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新农村建设对做好“三农”工作的积极意义。要坚持把农村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制定目标、整体推进,把重中之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引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七大强调,支持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新时期妇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农村健全组织,体现了党对妇联组织的关心和支持。中央1号文件首次将妇联工作纳入进来,要求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妇联组织寄予了殷切希望、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对妇联组织的重视。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刻理解新时期党赋予妇联组织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妇女工作的规律,提高指导新时期农村妇女工作的水平,提高带领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共建和谐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推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主体活动的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三、突出重点、创新实践,推动新时期农村妇女工作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七大和中央1号文件强调,“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明确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和重点。各级妇联要紧紧抓住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良好机遇,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发展维权齐抓、宣传培训结合、文明和谐共进”的工作思路,坚持“重心下移、互动联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统筹推动城乡妇女工作。要以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增收致富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丰富“双学双比”活动的内涵,引领妇女在促进生产发展中建功、在实现生活宽裕中受益、在推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中奉献,在推进管理民主中尽责。要以围绕搭建统筹城乡、资源互通的工作平台为切入点,大力开展“两牵手、一扶持”、“百岗联百村、百企带百村”、“市场带千村”等活动,探索城乡之间互联互动的有效载体,创新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广城乡妇女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模式。

四、关注民生、维护权益,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工作

党的十七大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提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l号文件,明确将“三留守”问题作为当前关系农村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农民工输出地要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和监护条件”,要求“深入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全国妇联作为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牵头单位,承担着协调、服务、推进工作的责任。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三留守”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建立和完善。要加大协调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支持、维权、关爱、宣传的具体行动。要发挥妇联组织自身优势,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内容,搭建服务平台,面向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特别关注并推动解决“三留守”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家长的指导,引导其切实承担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妇女的创业就业培训,实现多种形式的就业增收;加强对老人的权益保护,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 国 妇 联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