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妇联:
为充分发挥“吉林妇女网”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提供信息、指导工作的作用,并通过“吉林妇女网”试行无纸化办公,现就“吉林妇女网”加强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几点要求:
一、 要及时登陆“吉林妇女网”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省妇联下发的文件、工作方案、各种通知等,都将通过“吉林妇女网”的“公告栏”进行登载。各地要保证至少一台微机能够上网,并保证每个工作日都要有专人登陆“吉林妇女网”,浏览“公告栏”内容,及时了解省妇联下发的文件、通知等。各地要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专门负责接收省妇联公布的各种信息及本地网络维护。各地请于4月10日前将网络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至省妇联宣传部。
二、要积极参与“吉林妇女网”的建设工作
各地区要关心、支持“吉林妇女网”的建设工作,及时提供本地区开展各种活动的作法、经验,为“吉林妇女网”固定栏目提供相关内容。所提供内容都须经本地妇联主管领导同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省妇联宣传部(电子邮箱地址为:dingxu2716201@163.com或hanshuyu123@sina.com),由省妇联宣传部上载至“吉林妇女网”相关栏目。省妇联将对各地区添加网站栏目情况定期予以通报。
二、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传递工作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吉林妇女网”的“信息交流站”,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所提供信息要注意时效性、数字明确、事实清楚。省妇联的信息接收工作仍由办公室呼志辉同志负责,联系电话是:0431-5877705。各地接到通知后,要将本地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省妇联办公室。
本通知至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0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