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5号)文件要求,在各地各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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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吉林省评选推荐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
附件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德昌社区妇联
吉林市妇联组织部
梨树县妇联
梅河口市妇联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杨 娟 东丰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吴迎红 白山市浑江区城南街道平台社区党委书记、妇联主席
王立梅 扶余市永平乡九连山村妇联主席
闫 红 柳河县妇联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王艳茹 大安市安北街道老坎子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冯 磊(满族) 敦化市妇联主席







